公司合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甲方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中已包括甲方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及失业等保险费用金额,乙方自愿自行缴纳! 这样写在合同里已经签字,工作了21个月,现在已经离职两个星期,社保能要回来吗?需要怎么做?
劳动争议山东省-烟台市2023-07-31 12:24:1913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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