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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2年9月25号发放了一笔借款1000万元,和对方合同约定的是10月1号还第一笔利息,我在发款的时候提前扣除了一个月利息作为保证金,同时并没有在10月1号要求其还利息,而是让他直接在11月1号还第二笔利息了,这样会被认定为砍头息吗

债权债务北京市2023-07-26 22:44:5913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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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2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当然属于砍头息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7-26 22:46:25 咨询他
  • 于伏海律师
    月帮助46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法律沒有砍頭息的說法。實際發給借款人多少錢,本金就是多少錢,就按實際到賬的錢計算利息
    回复于 2023-07-26 22:47:3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7-27 11:16: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发放的时候扣除,属于的,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7-27 16:28: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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