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半,我国标骑电动单车,在城市道路上,道路有明显的划分人行区域和车道,有台阶区分,人行道在台阶上,我在台阶下行驶,因为环境暗,撞上了一个放在台阶下的行车道上的一米多高的垃圾桶导致摔倒,手臂骨折。已报警,交警来了现场,拍照时,垃圾桶已放回台阶上面。交警查监控后告知我本人是自己撞垃圾桶摔倒的,就没有后续了,什么东西都没有。现在我可以怎么挽回损失?我左手骨折可能面临手术的问题,路面上有垃圾桶,我应该追究交通部门还是城市环卫部门。
交通事故广东省-韶关市2023-07-16 13:15:4218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