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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1997年7月1日,当时我父亲在本地医院附近修建5层楼(一楼为门面,2345楼可为居住),后因本地司法局当时没有办公工作地方,向我父亲提出把1.2楼让(租借)给他们作为办公场地(一楼五个门面加二楼楼层),后我父亲同意。2006年以后我父亲把门面收回来了租借给其他商户一直到2022年,商户也每年把租金交给我父亲,直到今年2023年司法局突然通知我父亲说租金他不能收了,门面和那几层房子被国家收取(不知是征收还是其他理由),1997年至今司法局换了多任领导都以不知道或其他理由拖欠不处理此事,没有结算租金。1997-2006年司法局未支付一分钱。今年由于纪检委查出此事,才与我父亲沟通。

经济金融贵州省-铜仁市2023-07-06 16:39:2718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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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9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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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3-07-06 17:04: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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