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4月25日向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提交了申请书及资料。 县政府信访局于4月27日将资料发给国土资源局及镇政府。在5月4日收到潭布镇政府的受理通知书。 至2023年7月3日(60日之内),未收到处理结果及申请解决问题的回复。 问:是县政府的责任呢?还是镇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责任呢?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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