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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结婚,在出租房里生了孩子,我无力抚养,有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想让我无偿送给他们养,可以送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3-06-15 20:00:3215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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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13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可以送,不会出现法律问题,你不会丧失作为孩子亲生母亲的地位
    回复于 2023-06-15 20:16:3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6-15 20:18:09

      他们需要那些证件才能合法收养?我没办出生证明,在出租屋里生的也没有出生证,我该怎么办?

    • 律师回复: 2023-06-15 20:49:54

      你需要到民政局咨询

  • 田鹏律师
    月帮助5
    湖北紫霄律师事务所
    一、可以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但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将孩子送给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收养的,不受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限制; 二、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三、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证明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父母子女之间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回复于 2023-06-15 20:51:1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6-15 20:52:40

      那收养方该怎么上户口呢?

    • 律师回复: 2023-06-15 20:53:16

      具体上户口问题咨询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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