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6月1日在大麦app购买由上海摩登天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的6月24日桂林草莓音乐节门票一张,价值300元。付款后发现购买错场次,之后联系大麦客服申请退款,客服以“票品力有价证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换。并且客服多次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篇均对“商品”与服务”进行了区分表述,而在第二十五条“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中,则将适用范围仅限定于“商品”,明确限定了该条款仅适用消费者所购买的系主办方为其提供的演出文化服务,票品本身仅为观演权凭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属于“服务”而非商品”之范畴,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辞。
经济金融广东省-湛江市2023-06-04 16:50:4717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