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年尾,骑摩托车和别人的一辆三轮车发生了碰撞,我方两人伤的不是很严重,对方三轮车上拉了几个人,驾驶位置带司机座了两个人,对方伤了两个人,后来才知道对方伤的有点严重,有腿发生了粉碎性骨折,现在勉强带伤可以行动,对方两个人医药费一起大概用了四万多点,现在对方要求赔偿对方10万以上补偿,交警的判决书判的是双方对半的责任,对方现在腿没有恢复完全,我想知道伤残鉴定的基本条件是怎么判定的?如果我方没有对方要求的几十万的赔偿努力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3-06-03 00:22:4918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