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2023.5.30 8:25 事情经过:一个红路灯路口,绿灯,小轿车在直行左转道行驶,电瓶车骑车在右转道行驶,小轿车突然打右转灯并向右转,电瓶车从右转道向左转弯行驶,轿车过斑马线后,电瓶车按喇叭并减速,轿车继续行驶,轿车右后门与电瓶车及人左侧边发生相撞,导致电瓶车及人向左边摔倒,电瓶车人手肘、脚受伤。 诉求:请问这种应怎么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电瓶车人能要求什么赔偿?当时交警来了,问了一些问题,我回答的很乱。后来交警让先去医院,后面去派出所。
交通事故四川省-巴中市2023-05-30 14:10:08139*****421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月帮助320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从你的描述来看 我认为应当是对等责任 ,从赔偿角度说 ,小轿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先行承担对保动车的赔偿 ,交强险理赔范围是20万 ,包括18000元的医药费 营养费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18万元的护理费 误工费 伤残赔偿金 ,2000元的财产损失 ,超过20万元以外的部分 ,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 ,20万元以内的部分全部是小轿车的交强险 保险公司承担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05-30 14:16:14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