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有一户门面房多年前卖给A,由于一直办不下来产权证,2021年我方与A协商门面房退回我方、我方退回A原支付钱款,门面房之后的租金由我方收取。租户B一直承租门面房,曾与A签订租赁合同,我方与A签订房租所有权转让承诺书后,便与租户B签订了房租收取账户名变更,之后的房租一直由我方收取。直至2023年3月31日原租赁合同到期,租户B以我方产权不明晰(没办下来产权证)他不清楚门面是否属于我方为由,不与我方续签租赁合同,也不支付租金。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我的权益?(产权证办理因涉及多种复杂形势现无法办理)
合同纠纷四川省-绵阳市2023-05-17 14:37:5913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