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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路荣环因在5.13号凌晨十二点三十左右 回家的路上在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河路与芙蓉路交叉口向北五十米左右路西有一个下水道大水泥管道 未按规定设置路障导致我方摔进去 致使面部大面积摔伤 眼眶骨折 头部受伤 病人直喊疼 身上多处摔伤 目前在浚县第一人民医院 看到请联系我

交通事故河南省-鹤壁市2023-05-13 03:03:4616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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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傅崇瑞律师
    月帮助14
    北京鸣静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路政管理部门赔偿,详细情况一对一咨询我
    回复于 2023-05-13 03:14:02 咨询他
  • 许庆敏律师
    月帮助1
    颍州西湖管委会
    这种情况可以先报警处理,然后找施工方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3-05-13 06:21:52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先治疗,后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起诉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3-05-13 06:32:0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5-13 11:31: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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