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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司在1688出售的商品被起诉外观侵权,原告在1688网下单取证,已收到起诉书,通过证据材料比对,发现我司出售的商品与原告权利人的产品外观有一处设计凸出位置不相同,请问这样算侵权吗,我司并非制造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原告起诉赔偿10万元,诉前调解不成功。且1688已售0笔,无在其中获利,如果应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证据?

侵权维权广东省-汕头市2023-05-08 10:54:1218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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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雪飞律师
    月帮助63
    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不能在外观上明显区别于其他产品包装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构成侵权的。你可以追加上游商户为被告,或者生产商为被告。
    回复于 2023-05-08 10:59:16 咨询他
  • 程广明律师
    月帮助0
    浙江云乐律师事务所
    只有细微差别可能难以否定侵权事实,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对己方不利。对方主张侵权需要证明自己的损失,难以证明的可以参考侵权方的获利。当前未售出,对己方有利。
    回复于 2023-05-08 10:59:58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71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提供没有侵权的证据,写答辩状。
    回复于 2023-05-08 11:07:14 咨询他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具体要看有多少相似,这种一般会比对实物的,应诉准备答辩状和相应证据,
    回复于 2023-05-08 11:14: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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