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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六点4分的时候,我从公交站台旁边的人行道骑哈啰小蓝车过人行道去对面的非机动车道,结果与后方驶来的摩托车相撞,对方速度较快,摩托车溜出去很远,我的小蓝车应该是右后半部被撞到,我从车上翻了下来,我轻微伤,对方伤情较重,面部摩擦出血,颅内出血,好在复查了两次,医生说没有再出血,后续再观察,对方证件保险都有,我这边哈啰小蓝车有一点保险,请问这种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交通事故重庆市2023-04-28 13:35:1315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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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670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报交警,根据实际情况,由交警定责
    回复于 2023-04-28 13:41:59 咨询他
  • 陈华律师
    月帮助62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问有没有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划分。
    回复于 2023-04-28 13:47: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4-28 17:45:52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02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建议,如需案件委托或者案件指导可一对一或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回复于 2023-05-02 22:48: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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