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云某于 2017 年1月入职重庆某公司,担任生产部领班一职。2018 年度,云某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多次违纪,分别被处以两次大过处分和两次小过处分。2019年1月,公司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和《奖惩管理办法》 规定的“员工在一个年度内被处以两次大过处分即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向云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云某解除劳动关系。云某对重庆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不服,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云某称其在 2018 年之内曾多次受到大过处分和小过处分。某公司在举证时也出示了有云某签名确认的多份 《奖惩提报单》。云某辨称某公司制定的《奖惩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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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传媒公司上班 我只满了16岁 前段时因为我迟到了 我自己化妆打不打上镜效果公司给我停播了9月25号停的 九月底是我们发工资的时间我就问了公司领导我工资能不能照常发多少公司这边不发 还扯一堆理由说我违约 我一共停播了两次第一次让我签一个停播协议但是钱了公司就不欠我钱了(这个没签) 然后主动离职的话我只能拿到提成 (我们是有三个月的保底的保底6千) 补充一下(我签的合同上面是要满18周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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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修好一台空调,当时协议500元,修好后,对方无理由拒绝付维修费。请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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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9月份25到塔里木乡附近沙漠里在东方物探公司劳动,雇佣我们的老板说工资每个月25号准时发,我们20几个人从远地方来的,有些人已经成家了,有贷款什么的,然后这几天从老板嘴里听说工资要留一个月给,意思是10月份不给工资11月25号给,那样的话这一个月我们没工资,那些有贷款的怎么办,我们听说工资是每个月按时给所以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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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也没有证人证言,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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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工作地点写柳州市,还有一条写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必需无条件服从。我已在现在的工作地点上班12年了。现同岗位的同事要休产假,公司要安排我去30公里外的地方去顶班,每个月顶7天,顶三个月。我的困难情况:家婆摔断腿后行动不便上不了楼(家住6楼步梯),家公每周要去医院做透析,爱人常年在外出差,小孩10岁没人照顾。已跟公司说明了情况,但公司还是强行安排我去顶班。公司安排我远距离顶班的同时,再安排我现工作地点附近的人员来顶我的班。只因我熟悉远距离那边的业务,我现工作地点的业务简单别人易学。公司的安排合理合法吗?我能拒绝吗?仲裁员一般怎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