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属于碧桂园下面的子公司,从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三年,是按月发放工资,也就是月薪1.1万一个月,然后在公司表现好,去年三月提升为领班,中途公司改革,要求所有工人按照计件模式记薪,也就是多劳多得,要求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当时线上开会领导就说你们作为领班要起带头作用,要先签那个协议,但是口头承诺说不会改变我们的月薪1.1万,所以当时没有留心眼就签了,今年公司效益不好,项目少,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改为计件调去别的项目,按照计件算工资,我们不愿意,是否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3-04-06 21:13:2913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