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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出售给了王某,并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王某支付给徐某22000元定金,并约定了交车时间和违约金。然而,在签订了买卖合同以后,徐某又将汽车卖给张某,并协助张某在车辆管理所进行了车辆登记。同时,徐某将王某支付的定金退还给王某。王某多次向徐某催要违约金无果,就向法院起诉徐某。 徐某和王某在签订合同时候,双方约定王某支付给徐某订金22000元,但又约定,如果徐某不能够按时交付车辆,徐某需要将订金双倍返还给王某。现王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徐某双倍返还订金。 法院会将车辆的所有权判归谁所有

合同纠纷江西省-吉安市2023-04-06 13:22:2918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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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对一私聊,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于 2023-04-06 13:23:19 咨询他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23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所有权已登记的为准,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的需要退还双倍定金
    回复于 2023-04-06 15:19:19 咨询他
  • 朱聪明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车张某已经取得,王某只能要定金。
    回复于 2023-04-06 15:30: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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