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前找我谈话说要搬去别的地方,叫我跟去,我不同意,后面叫我辞职,说四月份将撤销那个部门,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要裁员(当时没录音,口头通知的),过了十几天,又通知我们部门去协商,三个人去谈话,有两个已经同意轮休了(一人放10天假),现在我不想同意,又怕老板穿小鞋,我是2018年8月17日入职公司,公司2018年10月份才买社保,这个合法吗?另外,公司过年放年假的14天没发工资合法吗,现在我要怎么维权,如果我要拿经济补偿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3-03-28 22:04:3413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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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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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公司将你解聘,当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收集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未购买社保,及公司将你解聘等等证据。
回复于 2023-03-28 22: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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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即可
回复于 2023-03-28 23: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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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3-29 07: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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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3-29 12: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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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彬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工龄*离职前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未休年假按日平均工资*未休年假天数*3支付工资。相关证据收集可以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3-03-29 13: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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