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人的不同用人单位累积工作时长已超过2年,目前入职新公司,新公司告知我未曾在同一家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因此没有年休资格。(之前的累积2年到现在新公司中间有一段空白未工作时期,社保有2年) 诉求: 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年休假办法”条例中,工作时长满一年即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包括不同用人单位的累积时长,我这种情况是否能符合该条件,享有年休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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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3年入职,2018年才开始缴纳社保,一人一半,且最低基数,可以被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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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25年9月入职本地一家食品公司,在电商部担任仓库管理一职,因在职期间被要求搬运货物,开叉车,打包货物等不符合本职工作内容,故于26年1月17日申请离职,并在21日正式离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离职时老板同意且承诺容后结清工资,但在不久前联系老板索要工资老板却说没有交接好工作不给予工资,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可以要到1月20天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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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保险公司员工,签了一个三年合同,一个五年合同,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整个部门被解散。想问下,不同意转岗,能不能要求赔偿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