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自己遇到的事情想请教~18年和总公司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后来部门组织架构调整,由总公司部门变为总公司经营机构,之后21年底和北京分公司合并,工作内容、管理体系和福利待遇也变为分公司层级,今年快到期提前一个月公司发来续签合同审批表要续签劳动合同,内容改为同分公司签订,这是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如果不想再和北分续签,是否能拿到赔偿,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非常感谢!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3-03-09 09:08:1418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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