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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2011年盖的多余安置房没有分配完,多余的房子镇政府和公司签订协议,公司又和员工签订协议按4000元一平米计算让员工购买,待房子符合上市条件就给员工办理过户,前期让员工缴纳房租金,到房子可以上市的时候租金可以抵首付过户给员工,2017年底国家政策安置房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和政府一直以各种借口不给办理房产证,最近我辞职离开,公司要求我把房子还给公司。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江苏省-无锡市2023-03-04 20:46:4915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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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和公司有签订协议吗
    回复于 2023-03-04 20:51:23 咨询他
  • 王晓莎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拒绝归还。
    回复于 2023-03-04 20:55:54 咨询他
  • 谢振远律师
    月帮助73
    江苏谦启律师事务所
    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办理过户。
    回复于 2023-03-04 21:05:3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3-04 21:05:35 咨询他
  • 潘洪律师
    月帮助0
    江苏良琢律师事务所
    如果双方之间签订了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
    回复于 2023-03-04 21:15: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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