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最后一句话,从业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只注册安全资质证书是允许做兼职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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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昊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风险较小,生产经营的规模也较小。因此,法律规定不要求其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人员配备与其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回复于 2023-03-04 13:39: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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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3-03-04 13:42:47
我现在在央企工作,我可以将自己的资格证书在其他地方做兼职吗。这是合法的吗。或者风险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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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03-04 13:59:51
如果你本人在央企工作,最好不要这样,风险比较大,若兼职的公司发生事故,会需要你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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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承志律师月帮助3人广东天禀律师事务所可以的,这个人也要求是在你们公司的。回复于 2023-03-04 13:45: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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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3-03-04 13:53:49
这个人也要求在你们公司是什么意思,我没太理解。 我本职在 甲 企业,现在要把资质证书兼职放到100人以下的 乙 企业。是合法的吗 对于安全生产法24条,100人以下公司要求有兼职安全管理员。是指只允许 甲 公司做事的同时兼职 甲 公司安全管理员这种形式。还是在甲公司做主岗的同时允许在乙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 请法律顾问明确回答问题,模棱两可的回答我不太能明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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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03-04 14:10:37
外聘人员不能作为安全员,一是安监部门不认可;二是他只拿兼职工资,而不承担责任,怎么保证安全;三是根据《安全生产法释义》对于第二十四条的解释为,超过一百人的,只能任安全员,不能单位兼任其他岗位。根据全文整体性解释,全职的都不可以外聘,那兼职的就更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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