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 个人财产有哪些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3-02-04 04:23:04191*****72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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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律师月帮助9人山东振恒律师事务所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中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财产涉及贷款问题,有部分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结婚时还有贷款没有归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里的赔偿或补偿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但如果是婚内产生的误工费,误工费是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约定由一方继承,与配偶无关的,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同样如果赠与人订立了赠与合同明确只赠与一人的,赠与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化妆品、价值不大的鞋子、书等等。但如果属于贵重财产,比如价值较大的奢侈品等,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回复于 2023-02-04 04:29:3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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