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双证书,但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21年10月05号,在家里给邻居治疗足跟痛并且当时微信收了200元,患者自述第一个月还好,我建议再做一次治疗,但病人以忙碌为由没能来。直到2022年6月开始,该患者时不时的来找本人母亲,说我给他做的足跟刺还疼,并且还留有后遗症,后遗症就是足跟后面皮肤表面长个小肉疙瘩,并且足跟还疼,夸大其词说快残废了,想要赔偿。期间多次来问我们要赔偿,我们想让其做鉴定,但他以鉴定需要出示营业卫生许可证为由,说我们没有这个证书是非法经营,想私了,于2022.12.15写了调解书和赔偿款且不在追究我们责任。但2023.01.13又来说钱给少了,还想要。
医疗纠纷安徽省-宿州市2023-01-13 18:53:4015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