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发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人员安置方案,但是单位不按照人员安置方案工作年限计算办法给予经济补偿金,仅按照纳入集团内部系统工作年限(称为正式工)计算经济补偿金,并额外给予创业金 我如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计算全部工作年限,赔偿金额就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在额外给予创业金,请问单位不按照人员安置方案说明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违反约定在先,我被迫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正常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适用人员安置方案规定走法律途径就不在额外给予补偿金吗?单位明显存在不按文件约定,不正常给我计算工作年限,我被迫采用法律维权的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2-11-29 14:15:4815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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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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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一对一私聊,我们详细沟通给你解答清楚
回复于 2022-11-29 14: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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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2-11-29 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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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2-11-29 1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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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
不按安置方案的话,直接按照你在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以及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吧。
回复于 2022-11-29 15: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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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此种情况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2-11-29 15: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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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2-11-29 16: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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