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号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 现在不是征信问题贷款下不来 定金可以退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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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0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可以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 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规矩于当事双方的事由未能 订立商品房 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处么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双方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如果双方约定了以贷款 方式付清尾款的 ,不是你个人原因导致贷款不能定立是商品房买卖不能继续履行 , 那么 卖房应当返还定金和购房的本金以及利息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这一条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对方拒绝的话 你可以组织相关的证据 直接去法院起诉 ,要求对方返还就可以了 ,我是平台指定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 ,咱们加vx,一对一详细沟通问题、专业法律研判、为您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2-11-27 13:22:3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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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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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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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到一份骑手工作,区域负责人,他用我的信用分租在拍小租借了一辆电动车和电池使用。我试用了一下电动车后,觉得不合适就当场离职。区域负责人也答应会给我取消合同。中间电池租介方说电池。归还不规则。,我又再次去了,就好了,好了之后就跟区域负责人沟通了一下,说后续不需要我,中间就没有电话催促。直到昨天。短信。还是要求我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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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房东提供给我租住的房屋设施存在问题。 1、纱窗问题:90%没有纱窗、4个严重破损。这在法律上属于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用途。房屋必须具备基本的防蚊、通风功能,纱窗缺失严重影响居住体验和卫生,甚至导致无法开窗通风。 2、说的提供煤气罐用来做饭。还未收到合格的煤气罐。 3、房屋钥匙只给了一把。 4、26年5月5日签的合同,我又做的第二遍卫生,存在隐患太多。墙面受潮起皮开裂都是小问题,污渍太多的地方我这也都粉刷了一遍。 5、我已经进行了打扫、家政服务 6、租房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暖气自来水发生特殊情况的维修问题。很笼统的约定由我来承担。这也是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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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合同纠纷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于法院笔误把私自变更材料差价500元写成了维修费500元,原告要起诉我司自变更材料,经济纠纷在户口所在地法院,私自变更材料要在建筑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