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年9月入职的,然后公司2021年4月才给我上社保。这中间2020年一整年是没有社保的。而且之前都是口头约定工资什么的。现在让我补签19年9月入职日期的劳动合同或者从社保缴纳的2021年4月的日期开始签。公司现在让补签合同,我不补签的话能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2-11-23 23:53:53135*****709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