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云龙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9月9日在吴中区木渎镇租了一辆电动车,线下合同签的是干满一个月,在这个月里面我因为在工作期间膝盖和下巴被摔伤医药费花费了2400余元,因为上面的摔伤不能正常上班跑外卖的原因请假养伤7天的时间,7天过后发现扔无法正常走路和外卖服务,所以只有向美团外卖站长提出辞职,那边站长也同意我辞职了,合同到期当天,租车费用(599元)交给了拍小租APP,维修费用(260元)交给了租车商家,但商家未能在期限内解约线上劳动合同,于10月8日造成拍小租从支付宝蚂蚁花呗里扣除599元,之后我多次与商家联系,不是在推脱,就是不接电话,到最后我只有报警,商家辩解说:我请假七天不算
合同纠纷江苏省-苏州市2022-10-25 15:40:22152*****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