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厦门有家贸易公司在23年前(即1999年),本人在厦门委托代理注册公司帮忙注册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的机会。未经本人同意与签字的情况下,盗用本人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厦门一家贸易公司的股东(占40%股份)。目前该贸易仍存续正常经营。请问本人该如何追究厦门这家盗用本人身份信息成为该贸易公司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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