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孩他爸是一一年认识一二年结婚然后到现在也有十年,当初嫁给他没有彩礼钱,没有办结婚酒,只登记了结婚证,后面生了三个女儿,后面的他喝醉酒家暴,当初他家暴我的时候没有留了证据,现在我们感情不合,主要问题是我们现在也谈不到一起去,说话也像是跟吃了他一样,或者就说希望对方死了一样,从2018年那年打我,我就从广西上面回了娘家,海南这边工作,后面因为小孩子身体的问题就回了家,那时候想着为了小孩能忍就忍吧。可是后面冷暴力,2021年六月份我就从广西上面回娘家海南这边工作,后面过来这边工作,我就把小孩户口也迁过来,现在小孩跟我娘家的户口在我娘家这边读书,我只想离婚,小孩给不给我都行,只想脱离苦海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2-09-13 21:55:3617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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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7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2-09-13 23:29:03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