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订婚 彩礼分两次给付 19初年给付28000 20年底给付36000 双方阶段性同居累计3年 期间致使女方怀孕并在妊娠期间实施强暴 女方报警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孕期女方联系男方商量结婚事宜或流产事宜未果 被男方拉黑所有联系方式 后女方独自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现被男方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彩礼6.4万元 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
婚姻家庭陕西省-咸阳市2022-09-13 16:46:42180*****43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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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妮律师月帮助0人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您好!不会支持全额返还。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按照您的表述,您的情况符合第一种。回复于 2022-09-13 17:08:0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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