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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将原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第1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签订合同及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总额的10%。”变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签订合同及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总额的100%即人民币元,其他条款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上述预付款由甲方于2022年9月1日前转入乙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这样变更,甲方法人有哪些风险

工程建筑浙江省-温州市2022-08-23 21:40:5913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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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能一对一的联系我咱们具能一对一的联系我咱们具体的在电话里沟通吗能一对一的联系我咱们具体的在电话里沟通吗
    回复于 2022-08-23 21:42: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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