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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晚,我在酒吧兼职,一位客人因他前女友跟我走的近,就要打我,第一次打完我没还手,间隔三分钟,他又再次进来打我,还叫了人在店门口,我因恐慌而拿了把刀自卫,在他推我,我被椅子绊倒的过程中不小心戳到了他,经法医鉴定他是重伤二级,现在我因右耳被他打聋真在治疗,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让我于7月19号去做口供,这种情况属于过失致人重伤还是防卫过当

刑事辩护云南省-昆明市2022-08-06 22:55:5113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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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潘国瑞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以故意伤害罪立案,那么就不是过失了
    回复于 2022-08-06 22:57:07 咨询他
  • 王佳奇律师
    月帮助2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2-08-06 22:57:35 咨询他
  • 罗思源律师
    月帮助1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从从描述上看是过失致人重伤
    回复于 2022-08-07 00:32: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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