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同事乙的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某日,甲上班时以削水果为名,携带水果刀至办公室,放于办公桌显眼位置,并当众将自己与同事乙妻子的媾合照片给乙看,并送其绿帽;乙激愤难当,执刀刺向甲要害处,甲早有准备,在乙执刀对他进行捅刺的过程中夺刀将其反杀;全程被多人目睹。请问律师,依据法不诛心的原则,上述情况下,甲在乙对自己造成致命威胁时将其杀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刑事辩护江苏省-苏州市2022-08-05 12:38:47186*****517
甲与同事乙的妻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某日,甲上班时以削水果为名,携带水果刀至办公室,放于办公桌显眼位置,并当众将自己与同事乙妻子的媾合照片给乙看,并送其绿帽;乙激愤难当,执刀刺向甲要害处,甲早有准备,在乙执刀对他进行捅刺的过程中夺刀将其反杀;全程被多人目睹。请问律师,依据法不诛心的原则,上述情况下,甲在乙对自己造成致命威胁时将其杀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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