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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未规定具体岗位),定岗财务部会计,同年8月发现怀孕,因妊娠剧吐,半月请了2.5天事假,9月22日公司单方面调动岗位,部门进行架构调整,把我调去其他部门(新岗位工资比原岗位工资降低一半),当时虽气愤但考虑孕期平安度过,未采取任何措施,在新部门一直干到休产假,现休完产假来公司也已干满2个月,总体自调岗至今已10月有余。前几日向公司协商调回原部门,协商未果,原部门已不缺人。现想申请仲裁,还有效吗?仲裁内容:公司立即辞退本人,并补满自调岗以来新部门与原部门的工资差额(产假期间工资由医保局生育科报销,这样总计7个月工资差额)➕赔偿金,总计约2万左右。

劳动争议山东省-临沂市2022-07-29 08:23:0817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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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龙卫泽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当初自愿调岗,仲裁很难支持!
    回复于 2022-07-29 08:32:30 咨询他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2
    云南滇缅律师事务所
    工作岗位调整时自己认可,就发生了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的效力,不能以这种理由要求补偿
    回复于 2022-07-29 08:36:49 咨询他
  • 高慧敏律师
    月帮助0
    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你无任何理由想调去其他岗位公司不允公司就有过错的
    回复于 2022-07-29 08:38:51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7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已经去干了,就视为事实上认可了。申请劳动仲裁,这个理由不成立。
    回复于 2022-07-29 08:42: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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