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高新教育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写的“B2类:高区本地户口、在 B 区域内隔代直系亲属有房产。儿童户口需与父母一方并与隔代亲属 一起,且时间满一年以上;仅限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房产证产权为户主所有。” 我们孩子一出生就落户在祖父母名下,户口是今年4月份迁入威海,房子是2016年买的,房产证是孩子爷爷的名字,但是幼儿园说我们不符合招生要求,原因是户口没有迁入威海满一年,上面说的是孩子户口与祖父母在一起满一年,并没有明确标出迁入此地满一年,现在以这位理由不让我们报名,不收孩子上学,这非常不合理,他们说这是默认的规矩,我们现在教育上说话,都如此不严谨吗?这样不严谨文字,拒绝我家孩子可以吗
其他山东省-威海市2022-07-21 16:13:5317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