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2年我爷爷在世时手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此房一半是属于孙女也就我本人的,另一半是属于我舅舅的。当时我十一岁所以这房子的房产证就写成了我舅舅的名字,写这份遗嘱时,当时我其他两个舅舅舅妈也都在场,为了证明他们都愿意爷爷当时的写的遗嘱所以遗嘱最下方也有他们的签名表示同意这份遗嘱内容。但是没有按手印用印尼。只是他们都写了自己的名字。现在这房子要拆迁我舅舅不认账了说不分我房子的一半。我现在告他的话这份遗嘱成立么虽然没有手指盖章但是有他们六个人的亲笔签名他们也都在世?怎么样才能证明这房子一半真是姥爷给我的。我拿着这遗嘱告他能胜利么?我就想拿我应得的那份。
房产纠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2022-07-20 08:30:0717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