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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适合抚养子女情形有哪些?

其他山东省-潍坊市2022-06-29 10:41:5315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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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例如,暴力倾向、有传染性疾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2-06-29 10:43:51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36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复于 2022-06-29 10:46:25 咨询他
  • 李云健律师
    月帮助0
    云南权锦律师事务所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回复于 2022-06-29 10:55:27 咨询他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439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建议电话详细咨询全面沟通。
    回复于 2022-06-29 10:55:57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回复于 2022-06-29 10:59:33 咨询他
  • 冯雪景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信投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详细介绍一下具体情况才能具体解答
    回复于 2022-06-30 15:47: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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