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期间餐饮行业的工资如何发;疫情过后用不通知部分员工来复工的方式辞退员工可以吗?(没有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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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97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疫情期间餐饮工资发放需遵守《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回复于 2022-06-16 14:18:27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2-06-16 14:18:37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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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微信委托其办理英国签证服务。被投诉方通过微信收取6800元。 被投诉方在收取费用前及收取费用后,未与本人签订任何书面或电子合同,未提供任何服务条款、服务流程、退费规则或违约责任说明。 付款后,被投诉方仅对本人提供的账单材料进行初步查看,随后明确表示目前账单条件不适合递交签证,建议暂缓办理。在此期间,被投诉方未递交任何签证申请,未预约签证时间,亦未进入英国签证官方系统,目前本人要求退款,商家拒绝退费,并要求扣除5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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