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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素萍是昆山永城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是07:30-15:00,上下班刷纸卡考勤在车间刷卡,2022年1月25日7:20左右到达公司,在公司门卫室测好体温然后走出保安室不慎摔倒受伤当日拨打120送医院,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闭合性骨折右下肢骨折。工伤认定部门认定我不在工作岗位,也不是工作原因受伤,也不是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受伤,工伤认定部门说我不符合(工商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情形,现确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我的诉求是我对这个结果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吗?

其他江苏省-苏州市2022-06-15 15:22:1515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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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8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当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是你的权利。
    回复于 2022-06-15 15:24:3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2-06-15 15:36:07

      行政诉讼有胜算吗?大概几成

    • 律师回复: 2022-06-15 15:37:49

      你好,就你描述的情况如果收集到你受伤时的监控,进行行政诉讼还是有胜算的。

    • 用户追问: 2022-06-15 15:39:41

      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什么意思

    • 律师回复: 2022-06-15 15:42:01

      就是如果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你都有权要求通过工伤保险进行工伤赔偿。

  • 阙持金律师
    月帮助3
    江西兴略律师事务所
    对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2-06-15 15:25:56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2-06-15 15:27:16

      是工作前的准备阶段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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