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遗产纠纷: 外婆(96岁去世)生前(在她92岁的时候,2018年)立了遗嘱,当时遗嘱继承人有5个,我妈妈是之一,分配每个继承人有4股份(共20股份),由于我妈妈早我外婆两个月去世,现在只能够重新分配,我们家只能分配1.2股。当时立遗嘱是四舅母拉着外婆去立的,是律师见证遗嘱(打印),我们家觉得遗嘱有问题,又不知道如何处理? 律师见证遗嘱 继承人的情况: 1、大舅母 2、我妈妈(早于外婆2月去世) 3、四舅母(四舅父在2012去世,前妻有一子一女,律师遗嘱没提及继承,按照我外婆的性格,是会给孙子孙女继承的) 4、五舅 5、六舅 不知道如何争取回原先给我们家留下的4份股份。
其他广东省-佛山市2022-06-09 15:50:5413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