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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解禁后,应税所得额应该是行权价格乘以行权股票数量,再减去原购入解禁股的数量。但国税函A【2009】461号限制性股票应税额则是另一种方式,与税法有矛盾。

其他甘肃省-兰州市2022-05-31 22:48:4018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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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可以举报投诉
    回复于 2022-05-31 23:07: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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