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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一年级时在学校被另外两个孩子无意中撞倒,额头磕到了台阶上,缝了好几针。另外两个孩子的家长陪同到医院,共同协商处理,并无纠纷。当时受伤孩子的家长没有提出赔偿。现在六年级了,快小学毕业了,受伤同学的家长突然提出:要治疗疤痕,打算到上海九院采用激光磨疤治疗,跟我(我是班主任)联系要求赔偿。 我想问一下: 1.这样的情况,他们五年后提出赔偿是否合理? 2.如果赔偿,另外两个孩子和学校各承担多少责任? 3.我们生活在江苏镇江,按照上海九院的费用赔偿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按照镇江本地的物价进行赔偿? 4.如果我(作为班主任)无法和三方家长达成一致和解,是否可以请律师进行几方的私下协商?律师费用多少?

医疗纠纷江苏省-镇江市2022-05-23 20:17:1215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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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黄远飞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赔偿要求已过诉讼时效。你有权拒绝赔偿。
    回复于 2022-05-23 20:25:40 咨询他
  • 李燕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坦兴律师事务所
    1丶法律规定时效为三年,但是因为有继续治疗的,可以在发生后请求,所以这个应该没有过期,2丶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双方承担了
    回复于 2022-05-23 20:39:5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2-05-23 20:48:24

      3.治疗产生的费用与地点没有关系,在哪里起诉有关系,4可以请律师代理,具体费用要具体谈,每个地方每个律师收费均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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