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个人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后(损失将近20万元)被开除,请问在职时未发的工资可以按什么比例扣除?之前每月扣除的风险金(每月50元,累计扣除了2000元)还需要退还员工吗?被开除员工提出失业赔偿金合理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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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丽凤律师月帮助4人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回复于 2022-04-25 06:22:34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2-04-25 10:44:06
姜律师你好!因员工的疏忽大意(标书未装资质材料导致流标)公司损失惨重,按照公司规定开除,本来也只是开除,并未准备扣除工资,也没做经济处罚,但她还想让公司陪付失业赔偿金,公司准备走法律途径,请问她的要求合乎法律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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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2-04-25 10:49:59
公司的岗位责任金(2000元),本来也是做为员工规范行为的一个保障,离职吋无失误全部退还,像这个员工有重大过失我们可以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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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2-04-25 10:51:36
主要看劳动合同有无明文规定,如果有,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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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电商的我已经在原公司离职 离职后我打算创业 公司在职人员也想跟我一起 达成一致后拿在原公司在职人员的身份办了执照 原公司在职人员也为我提供了一些图包 但在创业15天后我们认识到错误关闭了店铺 没有任何的盈利 图包的价值一套图公司之前定价35 给我提供了5套左右判刑吗 这个触犯了哪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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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是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吗?且不能强制加班吗?可是都是强制加班的,一天上12个小时,甚至14小时,有些还两班倒,服务行业,9点上班到晚上10点,但是客人没走,我们就不能下班,每天基本都是10点40左右下班,有时候托班到11点多,时不时还搞培训,本本下班时间就特别晚,还搞培训,培训到零辰12点半。当学徒也是这样的,即然违法,为什么国家不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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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是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吗?且不能强制加班吗?可是都是强制加班的,一天上12个小时,甚至14小时,有些还两班倒,服务行业,9点上班到晚上10点,但是客人没走,我们就不能下班,每天基本都是10点40左右下班,有时候托班到11点多,时不时还搞培训,本本下班时间就特别晚,还搞培训,培训到零辰12点半。当学徒也是这样的,即然违法,为什么国家不整治。去劳动大队举报有啥用,一个人反映有啥用,反而容易被报复,我就想问国家每年都在说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全国哪一个工厂一天不是上12个小时,强制12小时,压根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向劳动局反映没有用,全国普遍的,只有国家强制实行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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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一下法律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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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公司里签了合同去年的钱没给完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