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酒驾追尾我的车,交警队判对方全责。(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后给对方打电话说赔偿问题,对方以信号不好推脱。把我气的直接发短信给他说 要精神损失费,车辆折旧费,误工费,交通费(5000元)。(这种我构成威胁敲诈吗?)
再就是3月25号下午一点钟,在蒙自老交警队,当着警察的面 我就跟他说 多的我也不要你 你就转我(一千零四块九元)这几天的误工费,车辆折旧费以及那晚上医院抽血检查的4.9元。 可对方只愿意给六百块。 后面就是不欢而散了。 这种情况下我如何起诉对方,需要准备什么。可否直接委托法院执行? 谢谢
交通事故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2-03-25 13:40:0813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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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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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当然不可以直接执行,走法院还是要很久
回复于 2022-03-25 13: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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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点击我的头像给我打电话。我给你提一些专业建议。
回复于 2022-03-25 13: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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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但是对方是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因此,你在案件移送到法院以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修车的损失。当然在这期间,你修车的发票要保存好,对方如果主动找你调解也是可以的。
回复于 2022-03-25 14: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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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弘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主张合理合理赔偿是不构成敲诈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合理赔偿。
回复于 2022-03-25 15: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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