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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到青秀区民族大道12号丽原天际五层商场5-3号商铺维密医学整形美容进行足外翻矫正手术,花了两万元,当时治疗的医生是鼻骨医生,做完手术后足外翻大脚骨的症状没有任何效果,现也导致脚上留有疤痕,我了解,整个医院都没有做足外翻大脚骨的资质,为何还要接受这个顶目,要求退回两万元的费用,但工作人员总以院长手术没时间为由,不接待,且一直没有人出来协商,变述既然该医院没有做足外翻大脚骨顶目的资质,不应该动手术,既然已做了手术且没有任何效果,应赔偿相应全额退款

医疗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03-24 22:40:3913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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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2-03-24 22:43:34 咨询他
  • 廖中晖律师
    月帮助0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情况可以起诉对方解决问题。
    回复于 2022-03-24 22:49:48 咨询他
  • 李定涛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与我电话交流,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2-03-24 23:36:19 咨询他
  • 吴沿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商达(南宁)律师事务所
    建议协商,做医疗事故责任划分
    回复于 2022-12-09 10:52: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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