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工作单位都在南京,无锡乡下有一处老宅,老母亲尚在,姐姐们同意放弃继承权,请问乡下母亲的老房子我如何继承?我女儿有继承权吗,如何继承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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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律师月帮助47人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你好,这个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优先继承。你的女儿属于你母亲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回复于 2022-02-05 20:12:56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2-02-05 20:15:02
我询问的情况是,我母亲的遗嘱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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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2-02-05 20:15:44
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肯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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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2-02-05 20:16:35
姐姐们放弃继承,遗嘱交由我与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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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2-02-05 20:17:12
遗嘱与是否放弃没有关系,属于你母亲的财产想给谁继承就给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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