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前期购买碧芭拉拉裤因销售方发货错误,经调解后部分退货退款,本人当天总计消费金额946元,其中从本人银行卡扣款906.41,从会员钱包扣款39.59元,本人当天在孩子王共计付款4单,均多于39.59元,且纸尿裤这一单也只是部分退货,仅退发货错误的这一部分,但孩子王退款时将会员钱包使用部分全额退到会员账户,相当于消费券,退回银行卡部分为扣除会员钱包后的其余部分,本人认为,会员钱包的钱只要下单就是优先使用的,当天本人的消费足以消费掉这一部分,孩子王的退款应该全部为本人银行卡支付部分,现孩子王采取退会员钱包的钱来补充银行卡剩余部分,其实际就是强制本人再去消费,请问是否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维权湖北省-宜昌市2021-12-08 21:13:25130*****859

分享

律师回复

  • 柳小翠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可以跟孩子王那边协商,按原支付渠道退回或者换成现金券。
    回复于 2021-12-08 21:40:3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12-08 21:45:24

      因为我当天付款是部分银行卡部分会员钱包,但是退货是部分退,但是会员钱包是只要发生消费肯定是优先使用的,现在他们给我退退货这一部分款项时把会员钱包的钱全原路退回会员账户,声称系统只能这么操作,也就是这一部分钱我不去二次消费就得自己亏掉,这是合理的吗?

  • 金琳雯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会员钱包办理时是否明确告知您如消费,会员钱包与单独支付款项的扣款顺序?
    回复于 2021-12-08 22:44:4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8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