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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九月初,一家校外辅导机构。公司老板在没有任何规定前提下任意罚款员工800元左右,后员工因为扣款的事情在九月中旬递交辞职报告,交完辞职报告并填写完交接表后,该九月份的工资老板说是要等到十月份发工资那天才发。结果到了指定发工资日期,老板以该员工没有收齐学生补课费为由拖欠工资,并且在员工询问多次的情况下拖欠至十二月份。请问该员工该以什么途径索要工资?

公司法律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021-12-01 21:53:0218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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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芳星律师
    月帮助0
    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1-12-01 21:55: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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