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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是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吗?且不能强制加班吗?可是都是强制加班的,一天上12个小时,甚至14小时,有些还两班倒,服务行业,9点上班到晚上10点,但是客人没走,我们就不能下班,每天基本都是10点40左右下班,有时候托班到11点多,时不时还搞培训,本本下班时间就特别晚,还搞培训,培训到零辰12点半。当学徒也是这样的,即然违法,为什么国家不整治。去劳动大队举报有啥用,一个人反映有啥用,反而容易被报复,我就想问国家每年都在说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全国哪一个工厂一天不是上12个小时,强制12小时,压根就没有选择的余地。向劳动局反映没有用,全国普遍的,只有国家强制实行才有用。

公司法律湖北省-武汉市2026-04-12 11:17:3718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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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86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有需要帮助的,您可以一对一具体咨询,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希望能帮到您。
    回复于 2026-04-12 11:20:3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1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2 12:01:33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38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国家规定的是8小时工作制,并没有规定不能加班,但加班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回复于 2026-04-12 13:44: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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