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租人在公司变更后依旧使用了变更前的公司名和公章签订租凭合同,然后租赁场地征迁,此合同是否构成获取安置补贴的非法依据
律师回复
-
张毅律师月帮助14人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解释一下这种情况怎么会不知情回复于 2021-11-27 02:16:4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11-27 07:34:27
您好,是这样的,因为当事人年纪比较大,变更时间在2017 年3 月6号,然后 合同写在2017 年4 月,估计就没想那么多,合同双方都承认存在合同有效租赁关系,因为以此作为一种依据获取拆迁办对于厂房搬迁的补贴费用,拆迁办意思你这个依据有做假风险,说提供假依据,说违法
-
用户追问: 2021-11-27 07:36:03
我们就想知道是否属于违法,因为这份用错公章的合同是补写的合同,先前是有对应时间的合同的,拆迁办让他们去补一份,然后就写错了用错公章,估计比较慌乱
-
律师回复: 2021-11-27 07:38:24
应该可以解释清楚的,重新签一份合同试试
-
热门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无责,胸7椎骨折,尾椎骨折,有无必要法医鉴定,如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费用由自己承担还是对方承担
-
别人借钱几年没还,微信拉黑,电话拉黑欠1.8万
-
工作6年,离职了可以让公司补缴试用期社保吗?有没有过时限
-
被客户起诉,但实则客户没有赢的可能,但比较担心企查查和天眼查会出现被起诉的记录,让其他客户看到不好,对公司业务有影响,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
事情发生在5月8日,一名清理垃圾的临时工(62岁)因在搬运过程中,自己失误掉下二楼电梯间,有视频为证(电梯是临时的不符合标准的电梯)。造成大腿骨折大出血,目前在icu。但是清理卫生的大妈非本人雇佣过来,是三户(一楼二楼三楼)一起雇佣的(未签订合同)本人没有直接支付给他工资。这样的情况,我作为二楼的业主要付什么责任。